江西省将按统一标准验收拟保留铅蓄电池企业
文章指出,日前,江西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卫生厅、省安监局联合下发《江西省铅蓄电池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规程和江西省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的通知》,要求到2012年底前,江西省所有拟保留的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情况将严格按统一标准通过验收。
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铅蓄电池行业所引发的铅污染事件呈高发态势,严重威胁着群众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做好江西省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各地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对辖区内的铅蓄电池企业开展了污染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省铅蓄电池行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铅蓄电池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规程》和《江西省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另外,
附件:1.江西省铅蓄电池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规程
2.江西省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1年11月11日